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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不要为12个错误理由结婚 [打印本頁]

作者: lhy92725    時間: 2009-3-5 12:16 PM     標題: 不要为12个错误理由结婚

我们不能强求婚姻一定是爱情最纯粹的结晶,然而面对人生如此重大的选择,一念之差也许会让你一生追悔。

第1个错误的结婚理由──降格以求为结婚而结婚。

第2个错误的结婚理由──为了逃离家庭。这是女孩子普遍会犯下的错误。为了脱离不快乐的家,或者逃避管束,向往自由,女孩子经常会借结婚来达到目的。其实,这根本是一种虚幻式的假独立。盲目结婚不过是由一个火坑跳进另外一个火坑。飞出自己的家,认为结婚是更换一种生活方式,展开崭新的生活,不过是幼稚的梦想。

第3个错误的结婚理由──奉儿女之命。你会感到讶异,尽管避孕这么方便,这样的老故事发生的频率依然很高。尽管新时代的版本稍有不同,女性在胁迫男方结婚之时,虽然表示对方不过是种马,她勇于做未婚妈妈,不过仍是新瓶装旧酒。只怕想要套牢别人的心,自己也被套牢了。

第4个错误的结婚理由──为了违抗父母之命。谁也不能否认爱情的魔力,但不管是父母认为子女太年轻也好,还是认为子女选择的爱人不适当,都可能引起强烈的逆反心理。尤其是具有叛逆性格的当事人,往往更会为了反抗而反抗。不过,要提醒你的是,这却可能是反抗父母主张最危险最糟糕的一次。

第5个错误的结婚理由──嫁个金龟婿,找个有钱人。女人找座金山来靠,谁能说不好呢?一切向钱看,尽管求财得财,只怕其它方面未必如意呢!

第6个错误的结婚理由──只为了他是帅哥﹑大靓仔。俊男美女人人都爱,美貌的威力所向披靡。只是除了美貌,其它必备条件都付诸阙如,可就成了大悲剧,而且,别忘了外貌的折旧率很高哦!

第7个错误的结婚理由──为了性。信不信由你,男性更容易成为性的受害者。男人常常娶的并非心目中的最爱,而是用上床来牵制他们的女人。

第8个错误的结婚理由──因为我寂寞。现代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寂寞。男人女人就这样因为寂寞而纠缠下去了。宁愿争吵□杀,也觉胜过孤单一人。

第9个错误的结婚理由──寻求安全感。安全感这东西,除了自己给自己,别人是给不了的。想想看,原来情愿给你倚靠的肩膀,又不情愿了,你能怎么办?

第10个错误的结婚理由──摆脱单身。许多女人还是不相信晚婚和不婚都可以是一种成熟的选择。生理时钟的催促﹑社会压力﹑惧做高龄产妇等因素,都会让人为了打破单身情况而结婚。最荒谬的是,有一位女性告诉我,即使结婚一个星期就离婚,也非得结一次婚不可。

第11个错误的结婚理由──想当新娘。夸张了吧?不过,的确有不少这样的荒唐女人,把结婚当做节目。化妆啦﹑拍照啦﹑宴客啦,不仅好玩,而且圆了新娘梦。

第12个错误的结婚理由──恋爱必须结婚。其实,恋爱不一定要结婚。现代人的一生都有许多次的恋爱机会,像珠串一样,每一颗都自有其圆满和风华。
作者: prueccn    時間: 2009-3-5 12:46 PM

you are right!!! i will take this in mind. Thanks
作者: dr3jai    時間: 2009-3-5 01:59 PM

Agree! There would be less broken family, if couple sit down and think it over before they got married
作者: jingtianshen    時間: 2009-3-5 03:42 PM

我要是早看到这个,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后悔了!
作者: cheeyan    時間: 2009-3-6 02:59 AM

thank you so much....
作者: aric    時間: 2009-3-6 06: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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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ronswe    時間: 2009-3-7 06:08 PM

我个人认为,找恋人或结婚对像呢。

可以的话,尽量找你爱他[她]80%,他[她]爱你99%的人。

这样的话一段恋情或婚姻,可以维持长久些~~~~!!
作者: jameslee_5769    時間: 2009-3-24 11: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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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4everlov3    時間: 2009-4-5 12:45 PM

对,只要是真心相爱!!!
结不结婚都是可以很幸福的!!!
如果是为了某些原因或责任。。。而结婚,试问幸福吗(或许是会有吧!)?
作者: tonesky    時間: 2009-4-11 10:47 PM

yes yes yes yes you are right........
作者: andyqcc    時間: 2009-5-2 01:01 PM

thank you for sharing
作者: hewjerry    時間: 2009-5-2 05:14 PM

wedding is not a game..
作者: catcatsharon    時間: 2009-6-18 03:02 AM

講得好!!!
作者: gur    時間: 2009-6-18 09:59 PM

我非常认同啊
作者: siaolung    時間: 2009-7-6 09:28 PM

同意一部分。
作者: gsimpson    時間: 2009-7-7 04:21 AM

true... but how many people can 真心相爱 now?
作者: shyoup    時間: 2009-7-8 01:22 AM

厉害
作者: klkoh    時間: 2009-11-26 0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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