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佔領中環」遲遲未能獲得公司註冊處申請註冊,一直借用「香港民主發展網絡」戶口作為籌款帳戶,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指,民網的成立受《社團條例》規管,而有關條例列明,若有理由相信有關團體經營影響公眾安全或秩序,即可能停止其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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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發展網絡於○二年,根據《社團條例》成立。佔中行動發起人之一的陳健民稱,《社團條例》內規定「本地政黨」不可接受外國政治組織資助,但民網不屬參政的組織,故不受條例規限。他另指佔中由去年三月至今年二月共籌得五百三十萬元,預計七月會用完有關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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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俊反駁,民網受《社團條例》規管,條例列明,若有理由相信該團體影響公眾安全或秩序,或者該組織與外國或台灣政治組織有聯繫,即可能會被停止運作。但大律師陸偉雄稱,佔中雖屬違法,但目前仍未進行,僅理論階段,「佔中不是打劫、殺人等顯而易見的罪行,定性是犯罪活動屬言之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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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佔中秘書處發表聲明,指有報道稱佔中資金涉洗黑錢,兼借殼籌款違法,內容屬毫無根據、故意抹黑,恐嚇和平佔中支持者。聲明指和平佔中去年五月向政府申請公司登記至今未批,強烈不滿政府採取拖延策略,但工作已展開,必須進行籌款和財務管理,因此徵得民網借用戶口籌款,但款項只用在商討、全民投票及其他合法活動上,澄清佔中至今從未接受外國政治組織捐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