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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碾斃鄰婦案·控一級誤殺被告女兒:“街坊不信父親惡行”

(北海30日訊)因丟垃圾事件引發男子倒車撞死一名華婦案,被告家屬今日在數十名街坊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稱該事件引發的辱罵等已造成他們一家人的日常生活受到影響。
6 H, G; u* b: @& M; c! V5 ~3 E' N) ntvboxnow.com被告女兒鄒小姐表示,自該事件發生後,許多網友就以很惡毒的言語來抨擊一直以來,在他們一家人心目中是個好人的父親。tvb now,tvbnow,bttvb3 m9 F/ m; p! S; E+ y! I+ y
她表示,其父親和家屬在事發後沒有料及事情的嚴重性,也缺乏法律知識等。
0 N: }/ z! }* t* {, I她說,他們一家住在樂達園A座組屋超過10年,父親曾擔任居民協會主席。6 ^! Y& g$ S/ l& E% s9 S* k
事發後,許多街坊都對媒體報導父親的舉動感到驚訝和難以置信。tvb now,tvbnow,bttvb- R+ I3 j( l4 a# a- _" T
她說,許多居民也對其父親的遭遇感到同情,她呼籲更多目擊者挺身而出,讓事發始末能更清楚明白。! @# R! b4 L1 t# L% t5 d6 j& }% K4 l
巫金14鄉委會主席洪洳鴻表示,他與被告認識20多年,他呼籲公眾在法庭對該案件裁決之前,不要對被告家屬投以異樣眼光。
9 q# r: d! i) h- k% d. L. T家住北海的中年技工鄒德亮(53歲,前譯曹德良)於本月28日在第一級誤殺罪名下被控,被告否認有罪後,案展至2005年1月22日過堂。
$ \$ u* Q! J9 W! U' ]公仔箱論壇控狀指他於2014年11月21日凌晨12時40分,在發林鑽寶莊7G座組屋樓下旁小巷的露天停車場,撞死一名華婦李淑萍(47歲),觸犯刑事法典304(a)條文下的第一級誤殺罪名。此罪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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