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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人權/人權天秤上 被害者多重?

法務部一口氣槍決了六位死刑犯,引起廢死聯盟質疑人權倒退,違反國際人權潮流。其中幾處前提值得探討:tvboxnow.com( F3 j/ b7 O2 l$ z
第一,今年我國人權指標調查,司法人權較之去年落後,最大詬病則在犯罪被害人保護不足,顯然,被害人的人權反而應該儘速強化。tvboxnow.com2 @9 v( k' i& a* c+ n, r
第二,我國死刑判決是司法審判權,卻將執行死刑決定權交給行政院法務部部長,如此一來,不執行死刑,反而損及司法威信。公仔箱論壇5 h8 L) G$ L4 l0 {( k5 m
第三,如果主張廢死,則反觀我國法律配套與替代方式不足,亦即刑法數罪併罰合併執行不逾三十年,並非如同國外得以累計百年以上。- w3 z% I+ B2 O, [8 D# S4 k; A, p1 P5 @
廢死訴求確為司法人權的一環,但還有許多努力的方向:一方面必須使得每一個被害人或其家屬,都能獲得完全保護並合理補償;另一方面執行死刑改由司法院院長決定,藉以督促司法審判慎重行之,亦可對症下藥改革司法;最後,可以研討刑事上各種的配套或替代方案如下:tvboxnow.com# J" Q! H" O( ]& D
一、修改刑法第五十一條加入「累計刑期」,或者縱使數罪併罰但應加倍提高合併刑期,把目前不得逾三十年改為六十年。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e8 R) |4 v' q& \5 X
二、修改刑法加入「死刑緩期執行制度」,如同中國刑法規定,死刑緩期執行二年觀察期滿,得減無期徒刑。
3 h# k/ b* E6 s& q; |三、強化新增死刑觀審制度,不僅從第一審就須規定「死刑案須經觀審」,甚至是否判決死刑亦可規定,應經觀審委員三分之二同意,承審法官方能採行。
; a, R7 A8 |- v% T/ h& G! _公仔箱論壇四、修改刑法「增設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刑」,藉以與無期徒刑區別,因為無期徒刑執行滿二十五年尚可假釋,若有終身監禁則可使之成為死刑的替代方案。
9 Z5 h5 J3 W+ F6 F( l- d五、修改刑事訴訟法強化「死刑量刑制度」,得以規範各級法院針對承審法官死刑判決之提議,基於人權保障,須輪派五人合議多數決議方能採行。tvb now,tvbnow,bttvb0 k7 i" L, \; T* z+ G( S
馬英九總統對於人權的重視,已經實施多項政策及其立法,並宣示廢死乃為人權之目標。/ y* F$ I, @- i) v! `( r3 {
因此,我們更應該立即檢討相關法制,兼顧受刑人與被害人雙方的人權,修法健全相關配套方案,方能漸進式的達到廢死的階段,符合國際人權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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