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已展延2年的大選重劃選區研究工作,將在不久後分階段展開。
4 g# w: w8 N r3 @* P7 z; \選舉委員會副主席拿督旺阿末指出,根據聯邦憲法第113(2)(ii)條款,重劃選區可在最後一次劃分滿8年後進行。
. k8 U3 k+ D% [7 L( j+ X& @% Etvb now,tvbnow,bttvb“最後一次重劃選區是在2003年,重劃選區理應在2011年進行,但我們展延至第13屆全國大選結束。( F I7 i- B$ A) f- G* s: f3 t5 X
“劃分選區的工作必需進行,因為憲法規定至少每8年一次,選委會必需重新研究大選的選區……我們將'慢慢'的進行,過後在提呈給國會,以採取後續行動。”tvb now,tvbnow,bttvb( B2 v( k; ` ?( z& g$ @! r+ E
他昨晚出席馬新社電視的“哈羅大馬”節目後受詢時說,重劃選區是很重要的事,在這10年來,國家面臨許多改變,包括人民由原本居住的城市遷往其他城市。2 F) }) L/ R7 C% S, T
“舉例來說,我們在2003年進行大選選區劃分,哥打白沙羅沒有像現在這樣繁榮,也沒有珍珠白沙羅,很多的非法住屋區已被拆除,建起組屋,選民可定會出現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