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國家房屋公司(SPNB)建議政府在興建可負擔房屋的同時,應制定一套完善的機制有效控管其買賣,包括由土地局扮演把關角色,防止投機者有機可乘。
( P. Z( _ e9 ~/ d6 X4 ^目前,我國沒有清楚闡明究竟誰符合資格擁有可負擔房屋,導致我國可負擔房地產的市場上,出現許多投機活動。tvb now,tvbnow,bttvb: Y% Y$ u7 Z3 X" k. C
該公司董事經理拿督卡馬魯今日是出席第4屆可負擔房屋計劃研討會後,受記者詢問時,這麼說。
8 Y! g# S) ~; N* @ X卡馬魯指出,政府有必要清楚列明何謂可負擔房屋以及符合資格購買的國人,例如根據一個大馬房屋發展計劃(PRIMA)的標準,可負擔房屋是低於40萬令吉,那麼國內所有40萬令吉或以下的房屋,都屬於可負擔房屋。, b6 W. K& I( I4 Z2 `( v7 F
他認為,制定機制將有效的滿足國人對可負擔房屋的需求,尤其是現今國人對可負擔房屋的需求超出市場的供應。公仔箱論壇' J6 J0 y2 O0 y& U4 _( M
他相信,這項機制也能減少投機買賣,不過需要土地局的把關,以確保可負擔房屋的買家都是符合資格者。tvb now,tvbnow,bttvb+ Y/ N! j+ y5 Y- b3 d6 s
“所有土地、房屋的產權轉移,也就是所謂的割名手續都需要經過土地局,因此土地局可以在批准可負擔房屋的分層地契前,確保買家是符合所定下的條件。”
. M4 n- o* K& q2 y, t' I0 ^有鑑於土地局由州政府管轄,因此卡馬魯建議政府可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集合各州政府及各州土地局,以便全面的落實上述的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