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訊)上訴庭今天針對5名前大學生涉嫌非法集會的上訴宣判,主辦公開集會要取得警察准證是規定條件。
6 c0 C* m* \' z9 T3 {1 Z! }tvboxnow.com以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邦迪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天以多數票駁回5人的上訴。
& Z, H/ z& Y) B9 d7 g6 _tvboxnow.com他在宣判時說,警察法令並非是不符合憲法的。
' K6 l& e. o9 Q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禁止參與集會是一項規定,而非禁令。”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K" _: f) @% O5 G/ R* F6 U2 Z" J
不過,另一名上訴庭法官拿督哈密則持不同意見,他認為獲取警察准證的要求不合理。
2 q6 T, c% j3 N" j8 ?* W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名上訴人被指於2001年犯案,而推事庭是在2005年判處他們罰款3900令吉;他們已繳付罰款。雲大舜為他們的代表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