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訊)上訴庭今天針對5名前大學生涉嫌非法集會的上訴宣判,主辦公開集會要取得警察准證是規定條件。
8 }; ^5 V/ @# i# l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以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邦迪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天以多數票駁回5人的上訴。' K2 ]5 K. G% I/ C! D( \
他在宣判時說,警察法令並非是不符合憲法的。tvboxnow.com: h0 M' j5 Z+ \" m6 |& u
“禁止參與集會是一項規定,而非禁令。”
_; C0 `8 V1 w$ \! D( htvboxnow.com不過,另一名上訴庭法官拿督哈密則持不同意見,他認為獲取警察准證的要求不合理。
t. F' Q/ Y& ~+ t0 Itvboxnow.com5名上訴人被指於2001年犯案,而推事庭是在2005年判處他們罰款3900令吉;他們已繳付罰款。雲大舜為他們的代表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