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訊)首波嫖雛妓案又一被告被判刑。被告孫國偉昨天被判坐牢12個星期。他是第一波嫖雛妓案中第23名被治罪的被告。tvboxnow.com' [( c7 f# |9 m. u9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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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瓦法官下判時重申,刑事法典第376B(1)條文的目的就是要保護未滿18歲者,所以嫖雛妓罪屬於直接罪責。
$ J3 D2 n- t. Z) f- d: J" I) f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雖然孫國偉(31歲,銷售員)有問女生是不是理工學院二年級學生,但他並沒有進一步確認女生的年齡。
( K7 t1 ?8 O/ t2 J$ ?- K孫國偉面對一項控狀,指他在2010年10月10日下午2時至3時,在明古連街的Hotel81和當時17歲的女子進行性交易,支付她450元。5 @3 i8 L# w5 y7 b! |. E7 O0 z
法官指出,他考慮到這是孫國偉第一次觸犯法律,而且已知悔改,不過並沒有理由判他與多數嫖雛妓被告不同的刑期。tvb now,tvbnow,bttvb7 F; o" |% J+ L. R8 K
這一輪涉及同一新加坡籍女子的雛妓案共有51名嫖客被控,所有已定罪者的刑期介於8周至4個月又3周,多數被判坐牢12個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