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加坡] 擅改手术同意书 鹰阁被令赔25万

护士应医生要求,在病人的手术同意书上动手脚,鹰阁医院之后还提供这份经擅自修改的同意书给病人,结果被令赔偿病人25万元。医院和病人都不服裁决,个别提出上诉。最高法院助理主簿陈政贤上个月裁定,鹰阁医院向病人李肇麟(56岁)作出1万元普通赔偿和24万元加重赔偿(aggravated damages),总共赔偿25万元。
! N- R: r' z" P1 |8 a公仔箱論壇不过,助理主簿拒绝李肇麟索讨50万元惩罚性损害赔偿(punitive damages)的要求。惩罚性损害赔偿具有惩罚及遏制不良行为的作用。
* H& T' C: u  I7 K. [4 N  F李肇麟和鹰阁医院都不服赔偿额,已个别提出上诉。高庭定于明年5月审理双方的上诉。
. m. v& v- \1 y9 I4 Y李肇麟通过罗德里克爱德华马丁高级律师和吴松玉律师指出,他不再信任医生和医院,而坚持起诉他们是因为他要揭发真相、要医院负责,也希望日后不会有其他病人碰到同样的遭遇。公仔箱論壇! @/ ^$ w2 S" C
医院对赔偿额有争议。
3 W  b1 [: {. [$ E+ _- See more at: http://news.omy.sg/News/Local-Ne ... -231550#prettyPhoto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