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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稱購一馬房屋向他人行騙女公務員控4罪

(馬六甲11日訊)假稱購買一個大馬人民房屋單位而向他人行騙,女公務員今天在法庭被控4項罪名,皆否認有罪。tvboxnow.com( P- Q: h4 o  o% I5 J0 M
被告為諾萊達(35歲),住武吉南眉,為雙溪於浪一軍營公務員。
& b8 N) I4 b- w- k公仔箱論壇被告共面對4項控狀,指她與另一名潛逃者,在2014年1月27日至30日期間,在冬牙峇株一間油站誘騙阿末祖比及莫沙裡分別1300令吉及1800令吉的款項,作為一個大馬人民房屋單位,事實上有關單位是不存在的,因而觸犯刑事法典第420條文。
* d; s& y, l! w) |- s9 e9 X$ M) G, j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0年及鞭笞及罰款。
1 O6 t" R! s- H. }% `5 j% Xtvb now,tvbnow,bttvb另一控狀指她與另一名潛逃者,在今年1月30日期間,捏造文件企圖行騙,觸犯刑事法典第471條文。# C% S2 I/ v7 }& f7 W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及罰款。
5 b7 [& ]- H7 H' l  V8 K被告否認有罪,第三推事庭推事莎嘉娜杜允許被告以一人8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並訂3月3日過堂,案由主控官娜碧拉副檢察司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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