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教育部向国会下议院提呈2014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修订)法案x,配合教育领域自由化政策,豁免申请成立大学、大学学院、分院的程序中的“受部长邀请”程序,简化注册程序。
6 J6 ?* M P! L) ]) m8 c" D/ h3 m1 C教育部副部长拿督叶娟呈向国会提呈这项1996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的修订案,删除法令的第22条文下的“邀请”程序。tvb now,tvbnow,bttvb' E6 Q q- }3 {% K4 ?& w
根据1996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的第21及22条文,私立教育机构需要在部长的公开“邀请”后,再得到部长批准,方能成立大学、大学学院、分院或是海外大学的个别院校。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 Q5 w2 v. _! |6 r, N7 X) x, [, C$ j
在这项条文删除后,任何有意成立大学、大学学院、分院及海外院校将无需再申请获得“部长邀请”,可以直接向当局提出设立高教机构申请。tvboxnow.com3 x8 ]9 f5 I9 i# n: v. X- L" ~! E# U
在这项法案生效后,一切申请获得“受邀”的大学注册程序仍需要依据过往的条文。
" v7 o( u% y( e! utvb now,tvbnow,bttvb配合第22条文的删除,教育部也提议更动第23条文,删除和第22条文相关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