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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美容博客被質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不少女士購買美容產品前都習慣上網搜尋產品口碑,美容博客(beauty bloggers) 因而大行其道,在自己的網誌分享產品使用心得。 近日網上討論區熱議「美容乞丐」(beauty beggars),批評美容博客(beauty bloggers)依仗人氣,要求品牌贊助商品,被網民嘲諷為「beauty begg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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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網民質疑個別博客有收取酬勞,但在文章或短片中佯裝分享個人經驗,但未有申明跟品牌有廣告合約關係。更有報導是已向海關舉報個別博客,質疑有關博客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_* T0 K8 M# {4 e0 S) _7 f

# U3 g) W/ S& q  ^3 g公仔箱論壇更有網民在Instagram開設「hkbeautyyoutuber_database」專頁,收集美容博客收取贊助商品的網上截圖,並呼籲網民罷買這些提供贊助的品牌,專頁目前粉絲人數已超過15500。公仔箱論壇; T" l5 x7 J7 S0 c

9 ]4 I" x  P. L  K公仔箱論壇報導引述從事美容品牌公關的人士指,風波對部分品牌宣傳策略有影響,但亦指美容博客收費較電視或雜誌廣告便宜,亦有助品牌登上網絡搜尋結果,認為短期不會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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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4 x( {3 {! a公仔箱論壇海關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指,會了解及跟進,按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第13E條,任何商戶或其代理(包括代言人)若佯裝消費者、意圖促銷,但未有表露此商業用意,可能觸犯「誤導性遺漏」,罪成者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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