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訊)在政府4月1日落實消費稅措施後,所有醫院的最終消費者(病患),將免付6%的消費稅。' t0 i9 g H! E
大馬皇家關稅局總監拿督斯里卡沙裡強調,外包醫生(非職員)的私人專科醫生向醫院徵收的收費將徵收6%的標準消費稅,但是醫院向民眾收取的費用卻不能夠徵收消費稅。
- l3 m& b6 Z5 {, e6 c, H) m1 B“無論如何,提供給消費人的醫療服務是免消費稅的。”tvb now,tvbnow,bttvb/ C8 e/ t5 ~8 A" k* \ P! R
他說,在三種情況下,發給消費人的單據將不會徵收消費稅,這包括:1.醫院是在《1998年(586法令)私人保健便利及中心法令》下註冊;2.為醫院服務的私人醫生,並在醫院有診室;3.為醫院提供服務的私人醫生,並且醫院內的診室已經在《1998年(586法令)私人保健便利及中心法令》下註冊。tvboxnow.com3 `4 M5 v6 b6 y4 b1 A: t6 l2 F9 @3 l
截至今年3月3日,34萬7165間的公司註冊消費稅,而其中在醫藥專科服務領域中,則有1907名來自公司或獨資公司的專業醫生註冊消費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