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丹伊刑法》,我們不應以源自宗教爲由把它排除在外,要避免它席捲全馬,首先就要知己知彼,別人云亦云,勿再言必稱Hudud,認清它是範圍更廣的Syariah Criminal Law。還有認清關鍵是司法公正,並非個別聯盟或政黨存亡問題。若要與伊斯蘭主義者對話,須站在公正的制高點上,而不是以「來届選舉勝負」的現實考量要對方放下「來世」的宗教考量。
- W; n) k5 I4 s& i1 D! U公仔箱論壇馬來西亞伊斯蘭黨決定在其執政的吉蘭丹州實施伊斯蘭刑事法,雖然此舉須國會通過修憲,或修法擴大州議會權限方能落實,但已在朝野和民間社會引發震盪。《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簡稱《丹伊刑法》)擁護者最喜歡用的辯護詞,除了真主的旨意,就是「亂世用重典」這項功利主義邏輯,訴諸害怕罪案猖獗的民情。
5 ]$ G" ]" k- A2 D! mtvb now,tvbnow,bttvb重典能不能嚇阻罪犯、讓社會得享安寧,當然是可以爭論的事。許多反對該法的人,要麽從功效上質疑重典阻遏犯罪的有效性,要麽從人道主義角度去爲罪犯的人權發言。然而,對伊刑法擁護者而言,這些都不構成有力的挑戰,近乎對牛彈琴。反對者越關注罪犯的人權,就越坐實了伊刑法是重典的想像。
* h9 q/ s/ L: a: f3 _) A' h重典無效或不人道論述tvb now,tvbnow,bttvb2 Q/ a8 u% r/ V& _6 v8 g8 z7 }
對於重典阻遏犯罪的有效性,支持者的反應一般有兩種:第一種,舉聖城麥加爲例,引星期五中午祈禱時商店未關門但無人偷竊的現象爲注脚;第二種反應是直接了當地問:「你不試怎知道沒效?」tvb now,tvbnow,bttvb7 E6 g! P$ h4 |7 B7 q0 N! E4 C' d
至於從罪犯人權、人道主義出發的反對,擁護者也有制式的回應。) R4 U9 A3 n* |& X
第一,伊刑法强調寧縱毋枉,只要證據上有疑點,或犯罪純粹是環境所迫(譬如赤貧者偷竊來糊口)、受害者或其遺屬願意饒恕加害者,法庭就不得判處無法减免的「固刑」(Hudud)與「報復性」(Qisas)懲罰,而代以一般上相對寬容的「酌量性」(Tazir)懲罰。所以,滿街都是斷肢人士、義肢成爲大行業的景象,其實不可能發生。
# n5 P& ^' U. a; d7 J8 j3 X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第二,既然判處重典的可能性不高,只是意在阻嚇,爲什麽你還要反對來縱容罪犯?
* v s8 k' X, S4 Q, A6 M從擁護者的邏輯去看,《丹伊刑法》是亂世所需的重典,從價值上而言不容置疑。其他人說什麽,都不能動搖他們所看到的正當性。而且,當這些重典都只能實施於穆斯林身上,反對聲音如果來自非穆斯林,那就坐實了非穆斯林要干預穆斯林的指控。& r1 b. a" ]2 |
然而,《丹伊刑法》真的是重典嗎?非穆斯林真的不受影響嗎?公仔箱論壇/ P2 z5 E% N& c6 n
《丹伊刑法》全名爲Kelantan Syariah Criminal Code II(1993)2015,國內中文媒體一般上都譯爲「伊刑法」,不再沿用十多年前的「斷肢法」 ,馬來文與英文媒體卻繼續稱之爲「Hudud Law」,讓許多人混淆了《丹伊刑法》的真正意涵:「伊斯蘭教法的擴張」(Syariah expansion)。- O( T3 S% F. u" D6 a
《丹伊刑法》列出三種刑罰:Hudud(固刑)、Qisas (報復刑罰)和Tazir (酌量刑罰),都只適用於成年穆斯林。Hudud 只適用於偷、搶、通奸、肛交、誣告他人通奸或肛交、飲酒、異端言行七種罪行;Qisas 則適用於殺人與傷人兩類罪行,以眼還眼;Tazir 是所有不能以Hudud 或Qisas處刑的替代懲罰,形式爲監禁與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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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伊刑法》擴權的真正意涵
7 ?5 Q# V/ A( s) Y" k9 vtvboxnow.com《丹伊刑法》如果落實,意味著伊斯蘭法庭的三種擴權。
! _; ]: [( u$ r公仔箱論壇第一,通奸、肛交、誣告他人通奸或肛交、飲酒、異端言行五種罪行,本來就在伊斯蘭法庭權限內,但是,受制於《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法令》,監禁不能超過三年、罰款不能超過五千元、鞭刑不能超過六鞭,(所謂3-5-6限制);《丹伊刑法》要求把通奸與肛交的最高懲罰提升至投石致死、誣告他人通奸或肛交者80鞭,飲酒80鞭,異端言行死刑與所有財産充公。伊斯蘭黨主席哈迪阿旺(Abdul Hadi Awang,上圖)提呈私人法案,最直接目的就在於廢止3-5-6限制,也大概是伊斯黨開明派可以接受的底綫。tvb now,tvbnow,bttvb- X! Y" u9 l& H+ O9 v
第二,《丹伊刑法》把偷、搶、殺人、傷人四類罪行納入其權限範圍,只要罪犯是穆斯林,案件就不受轄於《刑事法典》(Penal Code) 在普通法法庭(Common law court)審訊,而歸於伊斯蘭法庭,而其懲罰也就從《刑事法典》的死刑、監禁、鞭刑、罰款四類,改爲死刑、死後十字架暴尸、報復性懲罰【註】、監禁與賠償。8 W5 N( @6 ?0 g1 S7 v8 j
第三,《丹伊刑法》審理偷、搶、殺人、傷人四類罪行時,其搜證程序也就不按照原有普通法法庭采行的《刑事程序法典》(Criminal Procedure Code),而改用其本身以及《2002年吉蘭丹伊斯蘭法庭證據法》(Enakmen Keterangan Mahkamah Syariah 2002 Kelantan)的搜證程序。
' N3 d! i e. B5 N& A公仔箱論壇第一部分的擴權只影響穆斯林,也是爲何伊斯蘭黨(包括某些開明派領袖在內)認爲非穆斯林不應該置啄的理由。tvboxnow.com. `! Z$ D6 l! ^! M
第二與第三部分的擴權,卻影響非穆斯林,他們的案件有可能由伊斯蘭法庭審理,並非由於他們是被告,而是原告。在這種情况下,司法公正的品質,直接受到《丹伊刑法》懲罰與搜證程序的影響,那它會不會比《刑事法典》與《刑事程序法典》更能保障受害者的權益?
+ p& J% T9 w* L1 j1 S: v: Y/ j& V9 ?tvboxnow.com非穆斯林作爲潜在罪案受害者,完全是正當的利益相關者(legitimate stakeholders),必須有充分的發言權,伊斯蘭黨包括一些開明派和非穆斯林支持者要求非穆斯林置身事外,因爲這是穆斯林家務事,不是無知發言,就是有心矇騙。
9 t; H, G( l! a! r0 S; {& ?) `, E, E任何宣稱代表全民的國會議員,也不能以本身是穆斯林爲由,拒絕正視非穆斯林權益可能受損的情境,而對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棄權。只是不支持,而不是投票反對,其實就是沒有道德勇氣、機會主義的放水。
3 |& O$ v, R. o0 t面對《丹伊刑法》,我們需要的不是以它源自宗教爲由把它排除在外,因爲這就正中伊斯蘭黨下懷,要求穆斯林公衆與議員以宗教爲由支持它。我們需要的是以兩個標準嚴格檢驗其後果:一、它能否提升司法公正的品質?二、會否造成以宗教、族裔、性別、生活方式爲基礎的歧視?6 }; e9 {2 g9 `; @& N3 W: Q+ Z# y
如果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是」,而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是「否」,那麽我們爲何只因它來自伊斯蘭教義與傳統就堅拒反對?反過來說,如果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否」,而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是「是」,那麽我們就必須堂堂正正指出它的缺陷,而非以「求同存異」(agree to disagree)的態度,讓擁護者建立論述上的霸權。我們應該質問:傷害公正的法律,就算以伊斯蘭爲名,難道就代表伊斯蘭嗎?這項質疑,就算非穆斯林也可以提問,要求伊斯蘭主義者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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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v) z, C2 w4 B ~1 k實例推演:楊巧雙娘家劫案
' H3 o; Y" S" z今年三月,雪蘭莪州議長楊巧雙(上圖左)娘家發生破門劫案,五名蒙面搶匪用巴冷刀等制服六位非穆斯林受害者,搶走了8千令吉財物,但是沒有傷人。馬來西亞穆斯林連線(Ikatan Muslimin Malaysia ,ISMA)主席阿都拉再益(Abdullah Zaik Abdul Rahman,上圖右)迫不及待地質問楊巧雙,還要不要反對《丹伊刑法》?因爲如果雪州有伊刑法,那麽罪案就會减少,楊宅可能不會遭竊盜?tvboxnow.com4 h9 j1 W! M4 B8 R8 l& C! N- Y( i# ]
這是伊刑法擁護者的典型「亂世用重典」論述,然而,以《丹伊刑法》爲例,楊宅的劫匪真會面對更重罰典嗎?+ g% [. m m$ J" a9 ]
我們首先要確定罪犯是不是穆斯林。如果確定是穆斯林,搶劫而不傷人的Hudud刑罰是斷右手與左脚,但首先,涉及財物達到4.45克黃金的價格(當今約620令吉)。由於歹徒有五人,所搶財物平均一人1600令吉,已超出上述門檻,所以可以實施斷肢刑罰。惟要能判處Hudud刑罰,必須有兩位公正(不犯重大戒律)的成年男性穆斯林作Syahadah(以真主起誓)證詞。像楊宅搶案,六位受害者都是非穆斯林, Hudud 刑罰就不能成立,只能由Tazir (酌量刑罰)取而代之,在《丹伊刑法》下是最高五年監禁。tvb now,tvbnow,bttvb9 r1 C: ~" B: i3 @7 t7 ^
同樣罪行,在《刑事法典》下是什麽刑罰呢?第392條下,搶劫的最高刑罰是14年監禁,另可處以罰款或鞭刑;第395條下,結夥搶劫的最高刑罰是20年,另可處以鞭刑;第397條下,持械搶劫,在其他刑罰以外,另可處以鞭刑。公仔箱論壇/ k6 K- N+ `! Q( U i
在沒有兩個公正的成年男性穆斯林作證下,《丹伊刑法》與《刑事法典》,到底何者才是結夥持械搶劫的重典?
$ n* D# E9 f# N9 L8 c: ?. P阿都拉再益肯定是沒有理解《丹伊刑法》就發言。許多穆斯林也一樣盲目支持或者不敢反對,因爲Hudud刑罰早已寫在《可蘭經》裡;然而,以楊宅劫案爲例,重點根本不在Hudud刑罰,而在Tazir刑罰和强烈歧視非穆斯林和女性的搜證要求。這些才是真正的重點。/ R* T! @6 N3 J; b4 Y
我們要避免《丹伊刑法》席捲全馬來西亞,首先就要知己知彼,不要人云亦云,勿再言必稱Hudud,認清楚它是範圍更廣的Syariah Criminal Law;第二,要看清楚關鍵是司法公正,不是個別聯盟或政黨存亡的問題。若要與伊斯蘭主義者對話,就須站在公正的制高點上,而不是以「來届選舉勝負」的現實考量要對方放下「來世」的宗教考量。
! p- E9 d6 t6 m5 f, A; u3 ~【注】舉例而言,如果被告讓原告左眼失明,則理論上,被告需要受到的刑罰是左眼失明,但《丹伊刑法》完全沒有提供細節,不同於斷肢刑罰已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