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日訊)上訴庭今日裁決,擔任官職者不能就媒體的指責而提出訴訟,除非是涉及誹謗個人名聲。
+ d1 \; r1 o% h, S7 B以羅哈娜為首的上訴庭三司,批准《前鋒報》大馬有限公司撤銷彭亨州務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起訴《前鋒報》誹謗的訴訟。tvb now,tvbnow,bttvb) @/ y+ ]% `* h. W
對事不對人
8 P+ y3 }" u( T公仔箱論壇羅哈娜是引用英國德比郡議會,起訴泰晤士報公司的庭案為例子,即英國法庭裁決地方政府不能起訴他人誹謗。
! c) R" L' l& s* X" V( D" R公仔箱論壇她在判詞中說,法庭認為《前鋒報》的文章內容是針對安南耶谷的大臣職而非個人,因此安南耶谷對該報提出的誹謗訴訟應撤銷,並諭令安南耶谷支付3000令吉的堂費。
3 M4 m, h8 U" t1 Rtvboxnow.com另外兩名法官是上訴庭法官依魯斯和高庭法官林添鑽。
5 F; x9 y, {8 v! x' @; Y+ ^" ttvb now,tvbnow,bttvb安南在去年12月5日入禀法庭,起訴《馬來西亞前鋒報》在去年11月9日在《前鋒報星期刊》,由署名阿旺士拉末的專欄文章“安南很厲害嗎?”(Hebat Sangatkah Adnan),而要求普通賠償、加重賠償、懲戒性賠償、利息和堂費及他所認可的道歉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