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電/新加坡聯合早報今天發表社論,題為“新加坡體制的考驗”,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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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星期前,李瑋玲和李顯揚通過面簿發表聯合聲明,公開指責大哥李顯龍總理濫用國家機器,阻擾李光耀故居的拆除。李家的家庭糾紛,上升到國家的層次,讓國人感到尷尬、迷惑與難過。李光耀故居問題的演變,已經不再是歐思禮路38號的去留,而是新加坡引以為豪的體制受到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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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K0 i0 ^; \: @3 Y5 F( n 在這個情況之下,國會針對這個課題進行兩天的辯論,有其積極的意義。濫權及利益衝突的指責是嚴重的,特別是來自李總理的弟妹。這些指責如果發酵,將摧毀國人及外國投資者的信心。總理有責任向國會解釋和接受議員的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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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起來,李瑋玲和李顯揚對李總理濫權的指責,共有三個部分:一是李總理濫用職權,指示內閣成立秘密的部長委員會,目的是要違背李光耀的意願,阻止故居的拆除。二是李總理通過不當途徑,獲取他們和文物局之間訂立的贈與契據。三是指李總理保留李光耀故居,是要繼承李光耀的威信,穩固他的地位,並為兒子李鴻毅從政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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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總理在國會上出示文件證明,雖然李光耀的願望是在他去世後拆除故居,但是政府若有任何考量,李光耀也準備考慮其他方案,包括重新裝修及保留房子地下層飯廳的做法。其實,關於故居拆除問題,在李光耀的遺囑中,共有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在他去世後,馬上拆除故居;第二部分是,若李瑋玲選擇居住,房子必須在她搬出後馬上拆除;第三部分則是,因法律修改或條例約束而無法拆除房子,除了李家家人及後代,住家不對外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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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總理表示,如果他為盡長子的責任而一意孤行地把李光耀故居拆除,那才是真正的濫用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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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應李瑋玲和李顯揚對秘密部長委員會的指責時,負責部長委員會的副總理張志賢指出,該委員會在去年6月成立後就致函李光耀的三名子女,向他們徵詢李光耀故居處置問題的看法,並非是黑箱作業。此外,在李光耀去世後,李總理就通知內閣,他將回避參與政府針對故居作出的所有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