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馬來西亞]
林冠英譏諷 「總檢察署應重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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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2-9-10 07:05 AM
標題:
林冠英譏諷 「總檢察署應重讀法律」
(檳城8日訊)檳州首長林冠英針對強姦犯不必坐牢及土權分子沒被提控,譏總檢察署官員應重回校園再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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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週六先後出席淡米爾小學活動及為檳城婦女醒覺中心大廈主持開幕時,針對上述事件抨擊總檢察署作出令人不滿及納悶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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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批評總檢察署以雙重標準看待土權及兩名學生踩踏肖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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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說證據不足,可是同樣都有證人、有照片,有錄影,為什麼兩名學生被對付,燒我肖像的土權分子卻可以逃過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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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認為當局應該對兩名學生寬宏大量,畢竟他們已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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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及他本身是否也應對土權分子寬宏大量,他強調土權分子進行的喪禮儀式具威脅生命意味,因此情況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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