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3 f0 m ]/ p( Z《規定》還強調,要加強文藝隊伍的學習教育,開展以馬克思主義文藝觀、軍隊文藝工作優良傳統、職業道德操守為主要內容的經常性學習教育,切實打牢高舉旗幟、聽黨指揮的思想根基,樹立德藝雙馨的良好形象;落實當兵鍛鍊和深入生活制度,文藝創作人員每年深入基層部隊體驗生活不少於1個月;嚴把文藝隊伍入口關,文藝單位調入、招收人員,須嚴格進行政審和專業考核,政審實行一票否決,政治思想和作風品行不合格的不準調入、招收,專業考核紀檢部門派人監督;建立完善訓練、考核和淘汰機制,每年組織對表演人員進行業務考核、對創作人員的創作成果進行評定,考核和評定結果予以公佈;規範日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加強軍容風紀檢查,專業技術三級以上文職幹部不得稱將軍或者文職將軍,自覺凈化工作圈、生活圈、交友圈。對未經批准出國(境)演出、違規做商業廣告、擅離部隊或者無故逾假不歸的,嚴格執行處罰。tvb now,tvbnow,bttvb( c. H& c7 `4 h& n4 Q1 F
9 h/ q3 Q) P ^5 [1 A3 U p' j% {6 }《規定》對加強和規範為兵演出服務提出具體要求:總政治部歌舞團和各單位文工團每年為部隊各類演出不少於100場,總政治部話劇團、歌劇團每年不少於60場,解放軍軍樂團在完成司禮任務的同時安排時間下部隊演出。各文藝單位結合工作實際和專業特點,對所屬人員每年為兵演出服務場次作出規定,實行量化管理,年底進行公示和講評,未完成規定演出服務場次的不予立功受獎、晉職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