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馬來西亞]
“集會須有警察准證” 5前大學生上訴駁回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3-9-6 07:40 AM
標題:
“集會須有警察准證” 5前大學生上訴駁回
(布城4日訊)上訴庭今天針對5名前大學生涉嫌非法集會的上訴宣判,主辦公開集會要取得警察准證是規定條件。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2 o3 r x% M) Z. } F8 W
以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邦迪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天以多數票駁回5人的上訴。
- p; k4 R+ x6 ~' u; l+ O5 v
他在宣判時說,警察法令並非是不符合憲法的。
: r" [* w" @' ~ F! f" T
“禁止參與集會是一項規定,而非禁令。”
tvboxnow.com% t0 d, C* A5 F: z! ]# `
不過,另一名上訴庭法官拿督哈密則持不同意見,他認為獲取警察准證的要求不合理。
公仔箱論壇4 U9 v0 R, u. ^" ~: H3 `5 |! v* K5 t
5名上訴人被指於2001年犯案,而推事庭是在2005年判處他們罰款3900令吉;他們已繳付罰款。雲大舜為他們的代表律師。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tvboxnow.com/)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