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訊)上訴庭今天針對5名前大學生涉嫌非法集會的上訴宣判,主辦公開集會要取得警察准證是規定條件。 $ I- E h. e+ \ Ytvboxnow.com以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邦迪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天以多數票駁回5人的上訴。! f8 x1 d& A& o p' y' Y3 }- s% J) g
他在宣判時說,警察法令並非是不符合憲法的。公仔箱論壇+ `: z- J. m; O) p% P8 O2 J" g
“禁止參與集會是一項規定,而非禁令。”+ b8 D4 {* V2 _! \5 R+ x
不過,另一名上訴庭法官拿督哈密則持不同意見,他認為獲取警察准證的要求不合理。 & n) ^: F' H. u# M# K+ l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名上訴人被指於2001年犯案,而推事庭是在2005年判處他們罰款3900令吉;他們已繳付罰款。雲大舜為他們的代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