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s; w1 s, R m# B& o. E/ I發牌決定涉及重大公利益,政府交代理據,其實是應有之義,現在只願意向法庭講,不面對公,完全乖離常理。另外,為何向法庭陳述就不破壞行會保密制,保密云云,是否自相矛盾?這些不正常情,除非反映一旦打起官司,政府將以異乎尋常手段應對,否則實在無法理解。tvboxnow.com# @5 C h& Q: p
% M O2 _* \" w- \# G4 d司法覆核並非解決紛爭的第一利器,特別涉及政府政策、公權力的行使而引發的官司,大多關乎政治、社會、經濟等範疇,若事事都要法庭裁決,不但影響施政,拖慢整體發展,而法庭與政治社會經濟事務絞纏一起,未能清晰區分「政治歸政治」、「法律歸法律」,香港就會亂套。司法覆核只應視為最後手段的補救措施,使用不當,會混淆法院的角色,影響公對法院的觀感。所以,回歸以來,政客和團體動輒以司法覆核為手段,與政府對抗,這些做法已經引發不少反彈,李國能認為政治社會經濟問題應該在政治舞台處理和解決,也是類似取態。公仔箱論壇7 O* P' ~* v' u: J
& j4 q4 h5 B: G以往,政府對政策措施動輒被司法覆核,屢有微詞,但是就增發免費電視牌照事件,政府卻鼓動不滿者打官司,角色之顛倒,莫此為甚。連李國能也說,部分倡議用司法覆核解決免費電視牌照的人,過去曾指香港「有太多司法覆核」,他認為事態令人感到諷刺。8 \7 s" ?* _3 j( g%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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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覆核處理免費電視牌照事件,只能解決程序公義問題,發牌決定的是非對錯,法庭根本無從判別,即使判處政府輸官司,最終還是由政府重新處理發牌事宜,事情回到原點而已。以此觀之,政府敢於打官司,有可能早已盤算藉公權力操控的所謂程序公義制勝,使入稟一方處於極不利位置。設若如此,則這個政府就行事不公正、不公平,有違公義之嫌。 5 {2 T J6 D+ Q7 T;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Y7 G7 R! f( a- N; W政府現在的做法是下下之策,從市民普遍不滿,特首梁振英與負責官員蘇錦樑民望大跌,可見一斑,他們正為此付出代價;隨事態發展,一度聲稱會申請司法覆核的港視主席王維基,看來對打官司轉趨猶豫。不過,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指出發牌事件有程序瑕疵,主要認為政府改變政策,由發牌無上限改為「3揀2」,卻未按《廣播條例》規定再諮詢通訊事務管理局,這個瑕疵,與政府口口聲聲的程序公義有明顯牴觸。若有司法覆核,即使可能不會改變發牌決定,但是法庭的裁決和指引可以釐清有關程序,對政府日後行事構成約束力。只是打官司耗費不菲,又要與政府對抗,王維基作為生意人,最終會否與政府對簿公堂仍屬未知之數。6 Y. Y% U: h/ u,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