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5 x8 C9 d: Q7 s, ^5 o公仔箱論壇 ; F/ K* v4 a& x( R註:袁國强引述法例編號稱,司法人員都須宣誓效忠,因此已達至「愛國愛港」的要求,試圖為《白皮書》中「管治者」須「愛國」的說法降溫。但其實,法官宣誓效忠的對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不是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這樣的誓詞,頂多只說明司法人員效忠香港的同時,理解(acknowledge)香港的正式全稱,以至香港特別行政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所屬,頂多只足以推定法官愛港,絕非「效忠於國家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愛國(和)愛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