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9 P9 q) s# a. K"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劉秉純醫生表示新法修改的地方不多,主要是居住規定年期,由以往4年住滿3年,改為6年住滿4年,每年有6個月時間留在加拿大。首4年居住在加拿大,完全沒有離開國境,已經符合申請入籍規定;但在居留期間,即使是前往美國購物兩天也要剔除,不能算為居加的日子。5 ]+ X W5 F. M) h! V
( r! H" C8 r. }5 M2 q3 \( V公仔箱論壇法官巴葛爾指出,舊法案較為寬鬆,居民的定義不太清晰,有人以為在這裏買屋開銀行戶口,即使人不在加國,也算是居留在加國。同時,有不少香港移民在1997年前取得加國公民身份,然後回港發展不再回來,以為擁有這個保障,這樣對本國不公平。因此,新法強調申請人真正留在加拿大,希望他們能夠融入社會,並且堵塞舊法的漏洞。' Z$ g0 a' a4 u8 e0 Y" d4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