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香港]
通訊局接納投訴 向無綫發強烈勸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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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4-10-22 11:31 PM
標題:
通訊局接納投訴 向無綫發強烈勸喻
通訊局接納投訴
向無綫發強烈勸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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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收到一宗有關無綫翡翠台和互動新聞台播放的電視節目《晚間新聞》和《時事多面睇》的投訴,投訴人指該報道中某受訪者作出不準確的言論。通訊局經審議後,決定向無箎發出強烈勸喻,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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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標準》中的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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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眾人士早前向通訊局投訴,指無箎電視於本年1月21日和22日,在翡翠台和互動新聞台播放的電視節目《晚間新聞》和《時事多面睇》,一宗有關政府計劃規管物業管理公司的報道中,某受訪者作出不準確的言論,他稱其屋苑的物業管理公司因沒有應相關政府部門的要求,拆除違規搭建的保安亭而引起了訴訟,又指該屋苑的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立案法團沒有通知業主有關訴訟的法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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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考慮個案的相關資料後,認為雖然關於個別屋苑具體情況的言論並非該報道的重點,而就該名受訪者的言論及記者以旁白形式作出的報道,無箎未能提出證據證明節目中的有關提述,即該物業管理公司因沒有拆除保安亭而引起了訴訟,而該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立案法團沒有披露有關訴訟的法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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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喻遵守守則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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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昨日認為無箎沒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確保已在該兩個節目盡量公正和準確地報道所有重要事實,決定發出強烈勸喻,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第9章第1A和15段的條文。有關條文要求持牌者必須盡一切合理努力,確保新聞和時事節目內的真實資料準確無誤;以及持牌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確保本身已盡量公正和準確地報道所有重要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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