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中國內地]
“中国最大贫困县”定黄赌毒等抓捕任务:抓2491人 媒体曝光后当晚废止
[打印本頁]
作者:
chnluer
時間:
2015-4-29 04:00 PM
標題:
“中国最大贫困县”定黄赌毒等抓捕任务:抓2491人 媒体曝光后当晚废止
( k, d: ?! d7 C/ e+ M+ y2 G
5 {8 x, {" ^ i: D' b0 ?tvb now,tvbnow,bttvb
澎湃新闻获取的文件显示,上述文件全名为《关于印发<新化县2015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雷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由新化县委办公室和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3月2日联合下发,要求县属单位贯彻实施。
: ^: a) P3 [' N: Y( a2 k5 Z! E9 U* M
5 W- i0 V9 E' n; Y" |* Ptvboxnow.com
: ]7 p% K1 f5 h5 o8 B9 b: C' B# r
该文件称,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雷霆行动”。
# d8 P- d7 o1 @4 l4 `& A# x; `
公仔箱論壇: W) f+ P* o" ^9 y& E
文件从涉赌、涉黄、涉毒、打黑除恶等犯罪领域,对38个县公安局机关单位和派出所下达了具体抓捕任务数。
4 q& J8 P4 O l6 W4 [9 ` t公仔箱論壇
. L3 \* t7 U7 y) h# m3 w$ p" s# \
澎湃新闻经统计发现,根据任务指导数表格,本次行动中,共需抓捕2491人。其中,禁赌扫黄需抓捕906人,禁毒需抓捕939人,打击侵财犯罪需抓捕160人,破侵财案件需抓捕248人,追逃需抓捕199人,打击黑恶团伙需抓捕9人,打击一般团伙需抓捕30人。
tvboxnow.com4 \; o* d' o4 A5 w5 N1 [. k! n
! K2 ]/ L9 w, ?1 P. k, b; @% ?tvboxnow.com
此外,该文件还指出,对未完成任务指导数95%且排名全县倒数第一名的县公安机关相关单位或派出所负责人予以免职处分,对分管局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未完成任务指导数95%且排名全县倒数第二、三名的县公安局机关相关单位或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tvb now,tvbnow,bttvb1 w. Z5 K# F/ F6 {) q
4 P4 [( X1 p9 h$ ]tvb now,tvbnow,bttvb
该文件4月28日经由媒体曝光后引发热议,不少网友指出,指定任务数抓人不科学,而给公安局领导排名并惩戒可能会导致为了完成任务乱抓人。
: ?% S( U2 d2 c" g! L' B
tvboxnow.com( y \1 e4 f9 H, |" Y& ]7 ^' ~
“以前也有这样的标准,现在精神变了”
7 ?" y# Z' b9 o3 D$ l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s* Y3 K4 _9 T
4月29日,新化县县委宣传部了解此事的新闻发言人回应澎湃新闻称,这份文件的确是真实的,由县委和县政府联合下发。28日晚,经新化县委和县政府开会决定,该文件不符合中央政策,已废止。
tvb now,tvbnow,bttvb4 ]5 y% ?6 {, w6 {9 s
; t/ L3 X. C( M- [
该新闻发言人还称,“下达这个文件的初衷和目的是好的,新化县的治安问题要管理,公安也得到了老百姓比较高的认可。但坦白讲,下达文件是个错误指导做法,与现在的政策精神确实有不相吻合的地方。所以我们县委和县政府已经决定,废止这一文件,停止执行。我们自我纠错。”
tvb now,tvbnow,bttvb( V, a: b# O# A6 P' S7 ?
3 U, D. R: L: [& o! N+ K/ ? Q% k- o
澎湃新闻问及该文件由谁制定时,该新闻发言人回应称,政府部门制定文件是有一定流程的,可能是公安和政法委共同制定。而对于为什么要制定这一文件及抓捕数据是如何制定的,该新闻发言人称:“这个是业务问题,我不能答复。文件都废止了,就算了吧。”
+ M$ O( a7 Y x: o, E% P: y
, U4 V+ t2 I9 a1 y; n( Z公仔箱論壇
新化县政府官网显示,自2009年以来,新化县多次开展雷霆行动,还将该行动多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该新闻发言人称,“以前也有这样的标准,那时候制定是可以的,但现在的精神变了。”新闻发言人介绍,在中央政法委今年的一个会议上,领导讲话称,一些不合理的考核指标不再执行。该新闻发言人还称,“综合治安还是要抓的,废除这个文件后,会综合全面修订,以后不会再下指标了。”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tvboxnow.com/)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