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5 \9 k$ y3 }1 B# P1 r. L 事發後,台灣方面不檢討為何作案累累的罪犯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而是立刻上升到“主權問題”上,對大陸進行強烈抗議。按照國際慣例,犯罪受害地政府有司法管轄權和處置權。在犯罪結果地從事司法執法,既可方便收集罪證,又能有效打擊罪犯。既然犯罪結果地是在中國大陸,理應由大陸司法機構來處理。犯罪就要受到法律懲罰,這樣簡單的道理,在以民主法制自稱的台灣竟被拋到一邊,而糾纏於政治如“主權”“人權”“傷害台灣人民感情”,豈非咄咄怪事! % d- F. y# s# E. c; f9 i; ^! J& N, O V$ \' `# a
很多台灣民眾也曾經是電信詐騙的受害者,相信他們對大陸受害者遭受的損失和痛苦感同身受。如果有少數台灣民眾故意護短,“幫親不幫理”,那麼大陸也不會在意這種“負面觀感”。大陸一直主張“兩岸一家親”,但既不會無原則,其中更不會包容犯罪分子。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H1 p) H' G2 u# L
- U x* c1 N, V1 d/ w4 s 台灣朝野籍此事在“主權”問題上大做文章,充分暴露出其在民粹化的輿論氛圍下選擇性解釋兩岸司法合作協議的政治短視。殊不知,台灣電信詐騙集團在全球行騙,不僅是台灣之恥,更是台灣司法無能的標志!希望台灣朝野,特別是即將上台的新政府不要因此損害兩岸關系,更應高度重視電信詐騙集團對台灣聲譽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