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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李光耀故居●爭端英蘭妮: 李光耀最終版遺囑顯示他知道拆屋非唯一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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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7-6-24 07: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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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故居●爭端英蘭妮: 李光耀最終版遺囑顯示他知道拆屋非唯一選項
財政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英蘭妮認為,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早已意識到歐思禮路38號故居可能不會拆除,因此在遺囑中表明房子若被保留,不開放參觀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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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蘭妮昨天在面簿發貼文,就李光耀故居最近引發的家族紛爭提出四點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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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故居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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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不對外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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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認為,第七也是最終版本遺囑中的拆除條款“很顯然地”指出,拆房不是李光耀所設想的唯一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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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該條款其實涵蓋兩個部分,一是表達李光耀夫婦想要拆除故居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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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寫道:“這是我的願望,也是亡妻柯玉芝的願望。在我過世後,我歐思禮路38號的房子必須馬上拆除。如果我女兒瑋玲選擇繼續居住,房子也必須在瑋玲搬出後馬上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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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二部分顯示,李光耀意識到房子可能基於一些原因不會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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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寫道:“如果我們的子女因法律的修改或因各種規則和條例約束而無法拆除房子,那麼我希望除了我的子女、他們的家人及後代子孫以外,房子絕不對外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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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蘭妮說,近期在這個問題上的公開討論,多數假設遺囑只考慮一個結果,也就是拆房,但事實並非如此。“李先生接受房子不會被拆除的可能性,並就這樣的情況表達了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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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光耀生前最後幾年,同為丹戎巴葛集選區議員的英蘭妮曾協助他照料選區事務。“我知道李資政夫婦會為這場紛爭感到多麼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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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思禮故居與國家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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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千絲萬縷”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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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及房子的去留究竟是私事還是國事,英蘭妮說,這是涉及公共利益的問題,不純粹是家庭裡的私事。她說,歐思禮路38號與國家歷史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不同於李光耀的其他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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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龍總理2015年4月13日在國會針對李光耀故居發表聲明,提及李光耀的拆房立場後,曾引發公眾關注,希望房子能獲得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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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蘭妮說:“遺囑允許公開拆除條款,也反映房子的去留涉及公共利益。正因涉及公共利益,必然會牽涉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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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副總理張志賢早前所解釋,政府有責任從公共利益和歷史遺產的角度出發,同時認真考慮李先生在遺囑第七段文字中表達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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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英蘭妮重申,李總理並未參與政府在這件事上的決策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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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身為兒子的會希望完成父母的遺願,但是身為總理,他又須考慮拆除具有歷史意義的房子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為避免陷入兩難,李總理選擇迴避參與任何涉及歐思禮路38號的政府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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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李光耀女兒李瑋玲還住在故居,政府不會對房子採取任何動作,也沒有必要對拆房與否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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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蘭妮說:“到了內閣要作出明確決定時,可能是幾十年後的事,大部分現任內閣成員屆時不太可能還在團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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