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百個商會在報章刊登聯署聲明,反對政府提出的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3 q, X3 _$ W" S# l
聲明表示,如果政府一定要取消強積金對沖,政府就有必然責任與商界共同承擔,商會的共識是,願意在現有的強積金機制上,僱主額外增加供款20%,餘下由政府包底。6 R1 c9 U' e: \, W. T9 m. v1 b: a
聲明又批評,政府的方案窒礙年青人創業和初創企業發展,影響本港營商環境,亦損害勞資關係。 * A6 y: a. J% S7 a$ {政府早前就取消強積金對沖,提出初步構思,政府計劃投入172億元,作為取消對沖的財政承擔,為期12年,之後逐步遞減政府補貼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