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港澳台]
權力僭建都屬平常?(李柱銘) - 李柱銘
[打印本頁]
作者:
itsctsu
時間:
2019-3-6 02:47 PM
標題:
權力僭建都屬平常?(李柱銘) - 李柱銘
tvb now,tvbnow,bttvb# C- q0 [. J# e, C9 M7 ]
# ~% V- f- W5 M" U. F/ u
上周二,中央政府向特首林鄭月娥發出公函,表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禁止民族黨運作,並要求特首將該事件的有關情況提交報告。外界紛紛認為中央政府做法不尋常,林鄭卻稱交報告「其實係非常之平常;今次稍為不平常,係我哋公開,公開公函請我交報告」。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7 H3 p" A [: x4 n; {5 |
2 D- w* X/ p; ]. Q+ v. p! n9 Y
換句話說,中央政府向特首發出公函要求交報告是「平常」,那麼她必須公開過往所有公函及相關報告,讓香港社會清楚知道中央究竟有沒有藉此來干預特區事務。
tvb now,tvbnow,bttvb; h' {# ?# }# z4 a/ U
+ |5 N) t, }! ]) ^& U9 m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另外,既然她明言今次特地要公開這封公函屬「不平常」,實在令人不得不考究此舉的動機。因為特區政府既已乖乖地取締了民族黨,中央為何事後還要求特區交報告呢?背後顯然另有所圖。
tvboxnow.com: H5 j; m1 C% g- m' S* l5 x0 N
. _0 G I" X) a" {
記得在2017年,時任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發表講話時,除了重申中央對特區擁有全面管治權,還表示要「以強大的法律武器」去解決遇到的各種問題,要在港「制定和細化」中央權力的法規,包括「《基本法》解釋權和修改權」和「中央政府向行政長官發出指令權」等。
- c1 ~0 l% Q2 {( }+ L
" E) S8 a+ q) l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近年有不少事例反映,中共為了擴大其全面管治權,就算是《基本法》未有賦予的「權力」,他們也要僭建出來。
; y! @! |: ^" t, a& V% @
/ h2 e& O; M: T% J9 Z9 v$ \5 P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事實上,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已能顛倒黑白和無中生有,但中共還要進一步把該權力無限放大。最近一次2016年的釋法,以解釋《基本法》第104條為名,實質卻是僭越特區的立法權,增加多條針對議員宣誓時的言行限制,不僅導致六位立法會議員被褫奪議員資格,並進一步剝削了港人在各級選舉的參選權。
( {) R/ A) |" @+ y4 U
tvb now,tvbnow,bttvb7 i! l7 i0 S; Q- o! w- F
縱然釋法權已被發揮得淋漓盡致,但中共仍認為不夠,繼而在2017年開創由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來確認一地兩檢的安排。不過,《基本法》根本沒有授權人大常委會可就特區事務作出《決定》。早前高等法院就相關司法覆核申請作出裁決,未有釐清該疑問,但認為特區擁有高度自治權,故可自行決定交還特區部份地區予內地,因而裁定一地兩檢條例沒有違反《基本法》。相信此例一開,人大常委會肯定會繼續「平常」地以《決定》來取代釋法。
tvboxnow.com; v9 c4 j; q5 o! C, l [
; u2 ?" U4 [3 u% Mtvboxnow.com
至於今次的公函,則是更便捷的一招。有親共人士硬撐,按照《基本法》第48(8)條,特首要執行中央政府「就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故中央政府可向特首發公函下達指令。不過,根據《基本法》第22條,中央政府不能干預特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至於所謂的中央政府就「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則只限於國防、外交的範疇。可見,中央政府透過公函就特區自行管理事務下達指令,委實也是僭建出來的「權力」,讓中央政府毋須驚動人大常委會,便能干預特區事務。
# g5 F1 @4 W! t* i5 p* i( x公仔箱論壇
( ?+ S, R$ r0 p" [5 U3 c9 M, Z6 Q
中共僭建了以上「權力」後,要在港落實其全面管治權,絕對是輕而易舉,一國兩制亦已名存實亡。
1 m; j& v! U& ^; l, k: [$ _3 R0 f1 Ctvboxnow.com
8 Y' F9 p) Y1 ~6 T" h* K& ]5 q
李柱銘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tvboxnow.com/)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