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2 W# l m+ U- z0 P# N! ?tvboxnow.com根據《氣體安全條例》,自2003年1月起,所有在香港供應、售賣及使用的住宅式氣體爐具如熱水爐、煮食爐等,必需由有氣體安全監督的書面批准,而獲批准的氣體用具會有一個GU標誌以作識別。任何人如不遵守此規定,首次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12個月。: |) E) H% i( m- R
1 o% A D p+ r9 E+ m& q陸浩然提醒市民須使用有GU標誌的爐具,因為肯定通過政府檢驗;相反,沒有GU標誌的爐具品質不確定,可能有漏氣隱患。外地購入爐具不會有GU標誌 政府邊境位置加強宣傳, C) @0 p l!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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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很多人購物也會選擇平價且方便的網購。不過,依時能源行政總裁陳富康指,從外地購入的爐具不會有GU標誌。他表示,針對這個情況,政府已在邊境位置加強宣傳。依時能源行政總裁陳富康。(洪戩昊攝) 7 Q7 D' _# [! ]' Q! T. B2 T# ?% d3 u3 ?+ G; \" ?$ E
另外,除了爐具要合格外,他們上門檢查時也會進行教育工作,教育客戶正確使用爐具。常見的不正確使用爐具情況包括在爐具旁擺放雜物、擺放爐具地方不通風和沒有抹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