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九巴前年剷上行人路撞斃女途人,司機早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昨被判囚20個月及停牌5年。
" D- Z. Y3 z9 \$ s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案件嚴重之處在於被告梁衞剛(42歲)駕駛的是公共巴士,在明知自己身體不適情況下仍駕駛,是對道路使用者不負責任的表現,案發時若非道路上有障礙物阻巴士繼續向前行,或會造成車上的乘客亦受傷。
5 D }' g/ ?0 Ytvb now,tvbnow,bttvb抱恙駕駛 官指不負責任
$ p0 \6 t5 r: |( `& r! i/ k/ ~9 m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姚又指,被告非特意罔顧交通安全,與其他服藥或酒後身體不適而危險駕駛有別,惟考慮到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屬嚴重罪行,更會令死者的家人感悲痛,造成巨大影響,而罪行最高刑罰自2008年由監禁5年加至10年,因此判被告囚20個月;另按法例定罪後須停牌5年,亦需於停牌令完結前3個月,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才能再獲車牌駕駛。
, ?* i$ L% B i# W, e3 ~! ^tvb now,tvbnow,bttvb姚官判刑時引述被告背景報告,透露被告過去曾有藏毒及偷竊等共6次案底,包括2002年因販毒被判囚27個月,惟被告自2007年起任巴士司機,交通紀錄則算良好,只在2015年駕駛時使用手提電話被罰款,認為他已重新做人;而被告案發後失眠及情緒低落,需接受心理及精神科治療。
2 j! e2 q5 t! ^0 s/ s( ~8 A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案情指,被告前年9月29日早上駕駛1A綫九巴,由尖沙咀碼頭總站開出不久便發出多次嗝氣聲及兩度嘔吐,但仍駕駛,沿彌敦道駛至海防道交界時失控剷上行人路,撞斃26歲女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