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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 古今風雲人物 - (102)袁世凱(十五) - 內閣風雲 - 21-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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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主持】:張偉國、羅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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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十五):內閣風雲

民國元年,1912年2月15日,袁世凱經參院議選舉,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二任臨時大總統。按照參議院規定,袁世凱需要到南京宣誓就職,孫中山派遣以教育總長蔡元培為首的專使團,到北京迎接袁世凱南下就職。但專使團抵達北京之後不久,2月29日晚上,北京發生兵變,有軍人放火搶掠,連日未能平息,兵變蔓延至天津、保定,局勢非常緊張。袁世凱以必須在北京坐鎮、穩定政局為理由,拒絕到南京宣勢就職。兵變後十日,即3月10日,袁世凱在北京宣誓就任臨時大總統,自此之後,北京成為民國首都,直至1927年。三日之後,袁世凱向參議院提交內閣名單,由唐紹儀擔任內閣總理,唐紹儀是廣東香山縣人,與孫中山同鄉,原本是袁世凱親信幕僚,為了取得革命黨人支持,加入國民黨。內閣閣員之中,負責軍事、外交、內務、財政的總長都是北洋派系,而革命黨人只有教育總長蔡元培、農林總長宋教仁、工商總長陳其美等少數職位。

革命黨人雖然讓出臨時大總統職位給袁世凱,但仍然控制參議院,也就是說控制立法權以及制衡大總統及內閣的權力,同時,南方若干省分,例如江蘇、江西、安徽、浙江、廣東等省的軍政權力,由革命黨人掌握,革命黨人所掌握的省分,不向袁世凱的北京中央政府繳稅,令唐紹儀內閣的財政非常困難。民國元年3月8日,革命黨人控制的參議院通過《臨時約法》。《臨時約法》是民國成立之後的第一部憲法,由革命黨人宋教仁草擬,宋教仁在2月7日起草,3月8日提交參議院通過。《臨時約法》是為了約束袁世凱的大總統權力而擬定,其核心內容是把原來擁有軍政實權的大總統,改為受制於內閣和議會的禮儀性職位。大總統由參議院選舉產生,內閣總理由大總統向參議院提名並需要獲得通過,閣員由內閣總理向參議院提名並需要獲得通過;大總統的政令需要經內閣總理的副署然後生效;大總統對外宣戰、與外國訂立條約,需得參議院通過同意;參議院有權彈劾大總統,但大總統不能解散參議院。由此可見,依據《臨時約法》,大總統與內閣總理互相制衡,而且兩者都受制於參議院,只有參議院不受任何控制,亦即西方政治中所謂「超級議會」。袁世凱及內閣總理唐紹儀施政處處受到制肘,6月27日,唐紹儀在各方壓力之下,辭去國務總理職位。

民國二年,1913年,正式國會選舉,國民黨人取得多數議席,當時擔任國民黨幹事長的宋教仁聲望最高,有機會循國會途徑,出任內閣總理。但3月20日晚上,宋教仁在上海火車站準備登上火車時,被刺客開槍打傷,延至22日救治無效不幸逝世,享年三十一歲。武昌起義之後,宋教仁為建立議會、制定《臨時約法》到處演說。孫中山辭去臨時大總統職位之後,宋教人被選為國民黨幹事長,他從長沙、漢口沿江東下,到上海、杭州、南京等地視察黨務。民國二年國會選舉,宋教仁政治前途如日初升,所至之處,歡迎會上人山人海。國民黨在國會選舉中大勝,黨員士氣高昂,宋在演說中推動政黨政治,倡議由國會多數黨領袖任內閣總理,組成責任內閣,再依法選舉總統。宋教仁企圖借民望向袁世凱施壓,對袁構成威脅。

宋教仁行刺案發生之後,警方追查兇手,拘捕失業軍人武士英,從武士英線索追查出幕後主使人是青幫大佬應桂馨,應桂馨在上海公共租界被捕,同時搜出他與國務總理趙秉鈞和內務部秘書洪述祖之間的來往電報和函件。江蘇省政府公開相關資料,並邀請趙秉鈞到上海應訊,遭到拒絕,最終,趙秉鈞礙於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辭去總理職務,由段祺瑞代理。但武士英其後在法庭否認認識應桂馨,不久死於上海獄中,案件不了了之。輿論認為趙秉鈞與刺殺案有關,幕後真正主謀可能是袁世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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